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有相应的合法经营范围,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期内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
4.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5.项目经理要求须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6.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参加报名的投标人应符合以上条件并提供下列原件及盖有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到指定地点报名和领取磋商文件。
a.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的只提供营业执照副本);b.企业资质证书;c.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d.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及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网站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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